发布者:叶圆维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29日 27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6年开始,被告人陈某某在永嘉县非法设庄经营“六合彩”,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非法收受他人“六合彩”投注,并上报给被告人杨某某等人,从中抽取“返水”获利。被告人杨某某再将收受的“六合彩”投注上报给被告人李某某等人。
【办案纪实】
该案侧重点在于降低投注金额,并因被告人经济困难减少罚金数额。经叶律师努力,该案被告人罚金数额极低且得以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开设赌场罪,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周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适当,予以采纳。辩护人提出的相应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2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