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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报废机动车,卖方需对事故承担责任

2026-04-07
2026年04月07日 | 发布者:李晶 | 点击:5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首先,这个“转让”不限于“买卖”,也可以是赠送。其次,转让方、受让方共同承担交通事故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最后,转让方或者受让方以“我不知道”是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为由抗辩的,没有用,依然要承担责任。补充一点:转

首先,这个“转让”不限于“买卖”,也可以是赠送。

其次,转让方、受让方共同承担交通事故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最后,转让方或者受让方以“我不知道”是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为由抗辩的,没有用,依然要承担责任。

补充一点:转让“拼装”车的法律责任同上。

那么,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应该怎么处理呢?

1、机动车所有人需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将报废车辆交售给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

3、由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向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

风险提示:不要买拼装车及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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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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