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最理想结果—不起诉!】
卢愿光律师、卢振科律师办理裴某对非国家工人员行贿案于2022年11月15日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处理。 被不起诉人裴某是广州某高新科技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更上一新台阶而行贿平台人员数额大,引发刑事案被拘留,卢愿光、卢振科律师侦查阶段介入办案,争取到检察院不捕、公安取保候审处理,在检院审查起诉阶段多方面反映从宽处理及企业生存发展必要的律师意见,也于2022年9月23日参加南山区人民检院组织不起诉听证会,本案历时一年时间,南山区检察院根据本案案情,最后依法对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为最理想结果,来之不易,更避免影响当事人公司、其本人及子女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