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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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误工费怎么算

作者:杜新春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99次举报


一、伤残误工费怎么算

  (一)发生工伤后,期间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答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伤残误工费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七级伤残误工费是多少的?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杜新春律师,中山大学法律专业毕业,部队退伍军人,党员,长期从事法律方面工作,2015年入职湖南龚云树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怀化
  • 执业单位:湖南龚云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31220********77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工伤赔偿、股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