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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公司法资信调查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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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律师团队:公司债务融资途径浅析

发布者:朱军律师|时间:2016年04月13日|分类:债权债务 |532人看过

河南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律师团队:公司债务融资途径浅析

郑州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团队由郑州市优秀律师、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朱军律师组建。朱军团队为河南省内不良资产的打包处置债权剥离转让尽职调查诉讼执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金融机构、收购主体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不良资产处置合规运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现在很多企业利用债务来进行融资,其中包括银行和企业贷款。那么公司债务融资都有哪些方式呢?

  一、通过银行信贷融资

  银行信贷是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债务资金来源,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也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对企业进行干涉和对债权资产进行保护。

  二、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

  债券融资在约束债务代理成本方而具有银行信贷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具有以下优点:

  1、企业债券通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投资者可以随时予以出售转让。这就为债权投资人提供了充分的流动性 可以降低投资的套牢效应,也即是降低了投资的专用性。

  2、债务融资可以显示企业的经营业绩。债券对债权融资代理成本的约束还通过信号显示得以实现。由于债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其价格能对债券价值的变化做出及时的反应,并且,债券的价格变动还将反映出企业整体债权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变化。企业债券实际上起到了一个显示器的作用。可以使债权人及时发现债权价值的变动。尤其是在发生不利变动时迅速采取行动来降低损失。

  三、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期限较短的一类负债,而且一般是与特定的交易行为相联系,风险在事前基本上就能被锁定所以它的代理成本较低。但是,由于商业信用比较分散,单笔交易的额度一般较小,债权人对企业的影响很弱,大多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即使企业出现滥用商业信用资金的行为,债权人也很难干涉。

  四、租赁融资

  租赁融资作为一种债务融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会产生资产替代问题,因为租赁品的选择必须经过债权人审查,而且是由债权人实施具体的购买行为,再交付到企业手中。而且,在债务清偿之前,债权人始终拥有租赁品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对企业可能的资产转移或隐匿行为都能产生较强的约束。从这个角度来看,租赁融资的代理成本较之其他方式的债权融资显然要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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