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来咨询时都带着同一个困惑:家里人明明只是在矿山给人开开车、过过磅,或者做个记账的,拿点固定的死工资,怎么就被当成非法采矿的同案犯给抓了?这个疑问非常普遍,也切中了这类案件的一个核心法律问题。
拿固定工资的打工者,算不算共犯?
在非法采矿这类案件中,法律旨在惩治的重点往往是背后的组织者、决策者和拿大头利润的人。如果当事人仅仅是提供纯粹的劳务,比如只负责运输的司机、只负责开采的工人,或者只负责算账的财务,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他们按月领取固定的薪水,没有参与任何利润分成,对矿山是否无证或者越界开采往往也不知情。从法律的构成要件来看,这类人员其实只是被雇佣的劳动工具。如果现有证据能清晰地说明当事人不具备侵害法益的主观动机,仅仅是在干活拿工资,那么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辩护方向就可以指向无罪。但这只是最基础的表象,有些看似更深度的合作,其实也是一个容易让人误解的陷阱。
按吨结算的承包方,是合作还是劳务?
有一种情况很容易被办案机关误判,连很多当事人自己被抓后都觉得理亏,那就是与矿主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的带班人。很多家属觉得,既然是承包,还带着设备和工人,那肯定算是老板之一了。其实不然。
我们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很多时候,这种承包仅仅是按开采的吨数来结算劳务费。哪怕承包方在现场控制着具体的开采范围和施工进度,矿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依然牢牢掌握在矿主手里。承包方所提供的,仅仅是人力和开采设备,并不包括对矿产本身的支配。在这种情形下,双方形成的依然是民事上的劳务关系,而非共同实施犯罪。若能从合同细节和流水中证明当事人没有对矿产的处分权,则可能动摇定罪的根本基础。了解了这个原理,我们再看一种更隐蔽的情况。
越界开采中不知情的员工,该如何脱身?
最让当事人和家属感到委屈的,是那些在手续看似齐全的企业里上班,却因为老板私下越界开采而被牵连的员工。很多矿企表面上有合法的采矿许可证,私下里却指使工人越界挖掘。
底下的员工只是按照老板的指示每天干活,主观上根本不知道自己手上的钻头已经超出了合法的红线。非法采矿罪属于故意犯罪,不知情就意味着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这类案件成功辩护的核心,就在于梳理海量的日常工作记录和通讯记录,证明当事人仅仅是受雇于合法表象下的企业,剥离其与老板核心犯罪行为的联系。切断了共犯成立的逻辑链条,才能看到转机。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很多家属第一次遇到这种事,连该准备什么材料都不知道,这很正常。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家人的行为到底算不算犯罪,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们先聊聊,帮你把整件事理清楚,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无罪不是一个可以轻易兑现的结果,而是一个需要严格事实和法律条件支撑的严谨判断。虽然情况复杂,但只要能够准确认定当事人的客观行为和主观状态,依然有几条可行的路径可以去争取最好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