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
协议人:
,男,一九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现住: 。
,女,一九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现住: 。
我们双方准备于二○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为便于管理各自财产和防止以后发生纠纷,现我们协商约定如下:
一、关于具体财产归属的约定:
(一)座落在广东省深圳市 栋 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粤( )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号或房地产证编号:深房地字第 号]的 **%产权归 所有。
(二)
(三)
二、上述约定财产在夫妻关系终止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或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三、我们将在办理公证后,根据需要依法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协议自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我们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
二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