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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认定的情形

发布者:韦长江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9日|分类:劳动纠纷 |263人看过

二、工伤认定的情形

(一)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可以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待遇

(三)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实务观点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对该规定中的“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应作全面、正确的理解。“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形下,还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因工作原因”,是指职工受伤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职工系因从事本职工作而受伤。除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外,职工在从事工作中存在过失,不影响该因果关系的成立。

 

2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以及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视同工伤。但是,公休日在家中突发疾病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突发疾病,不符合视同工伤的前提条件。

 

3、叶某某在前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叶某某在此事故中无责任。顺德区人社局认为叶某某属于醉酒后驾驶自行车,符合不认定工伤规定。法院审理认为,人社局未考虑醉酒后驾驶自行车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属适用法律错误,遂判决撤销被诉《工伤认定决定书》,责令顺德区人社局在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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