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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有哪些项目?于律师帮你争取全部赔偿

发布者:于祝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14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行人张三与驾驶机动车李四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案件经过:2020年7月28日9时40分许,李四驾驶苏B××××小型普通客车,沿惠山区惠澄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运河西路口时,措施不当,致车辆失控甩尾,与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坐在无锡备案XXX的电动自行车上的张三发生碰撞,造成二车损坏、张三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依法认定李四负事故全部责任,张三不负事故责任。因苏B××××小型普通客车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50万含不计免赔,故诉至法院要求赔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

律师代理意见:民的生命健康权应依法受法律保护。交警部门依法作出李四负事故全部责任,张三不负事故责任的认定,其具有证明效力。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以赔偿。对于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则超出交强险部分按责任过错比例赔付。结合责任认定超出交强险部分由李四全额赔付,因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故该部分仍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判决结果:保险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赔付张三各项损失320326.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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