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此衍生的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实务操作中,抚养权归属的裁判规则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4、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由此可见,法官在判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总的原则是: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判。实践中,法官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工资收入水平直接关乎孩子的生活品质、教育、医疗等,工资收入水平高,孩子的生活、学习才有保障;
2、离婚后双方的基本生活条件。有住房,居住条件好的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对于城镇上班族来说,平时上班根本没有时间自己带孩子,孩子多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带,离婚后有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帮忙带孩子的一方可能会更占优势;
3、双方的品德、文化素质情况。品德修养好,文化素质高的一方更有利于培养、教育孩子成长,促进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成为一个具有优秀思维、高尚品德的人,为孩子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4、孩子平时的生活、感情依赖情况。日常生活中,经常陪伴孩子,和孩子具有良好亲子关系的一方,更容易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孩子对其有更深的感情依赖;
5、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孩子已满八周岁的,法官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真实意愿。所以,平时抽出时间多陪伴孩子,关心孩子的生活、学习、心理、情感需求,真正的和孩子一起成长。
以上对离婚抚养权法院的裁判规则及法官一般考虑因素的分析,您听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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