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当事人彭某因一时糊涂,实施盗窃行为,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追诉。案发时,彭某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法律意识淡薄,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认知不足,此次犯罪属于一时失足,主观恶性较小。
接受当事人及家属委托后,谢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阅卷梳理案件细节、核实案件事实,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政策,精准锁定本案三大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制定针对性、精细化辩护方案,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接受委托后,谢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核查案情,精准锁定本案多项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本案当事人彭某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主观恶性较小,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全程认罪悔罪、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结合未成年人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原则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谢律师据此向法院提出专业辩护意见,请求对彭某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未成年人改过自新。
经开庭审理,法院全部采纳谢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充分考量本案未成年人主体身份、坦白、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等全部从宽情节,结合案件事实、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彭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广东国晖(汕头)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