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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卫海北洋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381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孙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6月13日向乳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董文霞律师担任被告人孙某某的辩护人,乳山市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孙某某作为申购总管在整个传销组织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对其予以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2020年1月10日乳山市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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