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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动迁,动迁利益如何分配?

发布者:方达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0日|分类:拆迁安置 |657人看过

文/上海房产律师 方达律师,


一、私房动迁补偿款类别


按照目前上海动迁政策,私房动迁的征收补偿款主要由以下12种项目构成,1、评估价格,2、价格补贴,3、特定房型套型补贴,4、居住困难保障补贴,5、按期签约奖励、6、集体签约奖,7、按期搬迁奖,8、均衡实物安置补贴(选择纯货币补偿专属)和均衡实物安置补贴加奖,9、搬家补助费,10、家用设施移装补贴、11、不予认定建筑面积的材料费补贴,12、装饰装修价值补贴。


二、何种补偿是给产权人,何种补偿是给房屋实际居住人?


按照目前大部分上海法院的裁判规则,上述补偿项目中,7、8、9、10、11、12项目是专属分配给私房实际居住人的。补偿项目4是专项补贴给在他处无住房符合上海动迁政策的居住困难户。剩余补偿项目都是属于房屋产权人。如果产权人有多个,那么就由共有产权人来均分剩余补偿项目。


三、私房上有户口,那动迁利益如何分配?


在上海动迁进程中,有很多在一套房屋上挂着10几个户口的情况,按照以前的动迁政策,按照数人头来算,可以获得不菲的征收补偿款。但目前上海动迁政策出现明显的变化,上从数人头已经转到数砖头为主,加上托底保障。如果私房中户口居住困难户达到标准,除了数砖头获得的利益外,可以获得专项的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如果不符合居住困难户标准,则主要按照数砖头获得补偿款。因此,私房上有户口,并不代表一定能获得动迁利益,要根据具体情况,看动迁时是否考虑了户籍在册人员因素。


以上是私房动迁中一部分常规利益的分配规则,基于每个案件情况不一,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再做具体分析,以上仅做参考。具体案件处理,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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