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不仅以劳务进行了出资还分享了合伙收益,是合伙人,所以应该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条链接:《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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