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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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发布者:丁一鸣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6日|分类:公司法 |152人看过


一、依据《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二、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不会涉及到股东的个人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的债务只是这个公司的资产来承担,不会涉及到股东的个人财产.简单说也就是这个公司的50万注册资金不足以承担100万的外债的时候,这个公司就是破产了.不能偿付的债务也是不能追偿的.无论出资人是几个都是以自己的那部分出资对外承担债务责任.也就是公司的资产承担对外责任.是不会涉及到股东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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