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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惠州佛山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缓刑刑事律师:王某轻判

发布者:郑萌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3日|分类:交通事故 |389人看过


王某交通肇事罪一案 3 年以内轻判至 1 年

理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2020 年某天凌晨,被告人王某无证、醉酒(血液中乙醇含量 173.89mg/100ml) 驾驶摩托车搭载朋友 A,追尾 B 的自行车,造成三人受伤及辆车损坏的事故。事 发后王某在现场等待处理,后 A 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付事故 主要责任,B 付事故次要责任,A 不负责任。

【办案经过】

本团队师接受王某家属委托后,多次前往会见王某,王某也对于造成如此 严重的后果表示了深深的忏悔,本团队律师先后四五次不断与被害人家属见面 通赔偿及谅解事宜,最终被害人同意出具谅解书;此外,本团队律师结合王某 在自首情节、事故与造成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各方面辩护,最终争取了 轻的量刑

法律规定及案件结果】

根据刑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的,量刑幅度在三年以 内,经过有效辩护,争取被害人谅解,最终取得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良好结果。

【案例评析】

交通肇事罪案件中致人死亡对于被害人家属来说,无疑是沉痛的打击和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家属对肇事者仇恨都是很正常的心理状态,因此,要做 谅解工作实属不易,由其是在本案肇事者驾驶的车辆并未购买保险的情况下, 取谅解的工作更是难上加难,但越是这种矛盾深的案件,作为辩护律师更应该 能、尽量化解矛盾,努力促进双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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