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萌律师

  • 执业资质:1441920**********

  • 执业机构: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取保候审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东莞惠州深圳强制猥亵侮辱罪:张某强制猥亵侮辱罪案件成功轻判

发布者:郑萌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1364人看过

张某强猥亵侮辱罪一案 5 年以下轻判至一年

办案机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到东莞市樟木头的某酒店登记入住,期间主动搭讪前台服务员被害人罗 ,并且添加了罗某月的微信。经登记后,张某入住该酒店 807 房,用微信联 系罗某月送打火机到房间内并调试电视机。罗某月进入房间后,张某从后抱住罗 某月,将罗按倒在床上,强行亲吻罗某月的嘴巴,并用手摸罗的胸部等部位。罗 某月呼叫并挣脱张某,后打电话给朋友求救。张某见状逃离现场。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安人员在深圳市抓获张某。

【办案经过】

队律师在接受张某家属的委托后,多次会见张某。张某对自己所犯之罪 深感悔意,愿意对自己所做之事承担责任,而且本团队律师也一直在向张某及 家属建议,主动向被害人进行赔偿,获得谅解。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对案件能够 极大的帮助。后在本团队律师的建议下,张某一方在 2020 年 9 月 15 日 向被害 人进行了赔偿,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经过本团队律师的多方努力之下,最终 事人张某争取到了从轻的处罚。

法律规定及案件结果】

根据《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的相关规定张某适用“以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而经过有效辩护之后,张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根据《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张某犯诈骗罪应当适用“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这一量刑幅度,律师团队主动向被害人进行赔偿,获得谅解,该 解对案件能够起到极大的帮助,最终成功让法院轻判张某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评析】

大家,男女之事讲究你情我愿,强迫就一定违法。顺道提醒大家,女的 亵男的,一样可以构成强制猥亵罪。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