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某聚众斗殴罪一案不批捕
办案机关:博罗县人民检察院 (博) 释字【2022】01446 号
【案情简介】
2022 年 10 月份,欧某在某酒店与其朋友钟某休息时,钟某接到电话让他带 人帮忙去打架,钟某遂带欧某前往现场参与打架。二人赶到现场时,打架双方已 停手调和。因斗殴现场人数较多,场面激烈,路人便录下视频报警处理,欧某等 人次日被带走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
团队律师经欧某家属委托后,立即会见了欧某。根据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规定,团 队律师提出了以下辩护观点:首先,欧某并非该次斗殴的组织者,也没有积极参 与斗殴,没有造成人员损伤。其次,欧某并未参与斗殴,到达现场后双方已斗殴 完毕,欧某仅在旁边观看,其没有斗殴行为。最后,案发时欧某刚满 16 岁,刚 达到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欧某的社会危害性极低。
【法律规定及案件结果】
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聚 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通过法律规定可知,该罪只处罚纠集聚众斗殴人员的行为人以及积极参与的行为 人。本案中,欧某到达斗殴现场时,双方已经握手言和,欧某并未参与斗殴。即 使认定欧某参与了斗殴,但其到达现场时并未参与动手,仅在旁边观看,其并不 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团队律师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后,检察院作出 了不予逮捕的决定。
【案例评析】
刑事案件 37 天内是争取取保候审的黄金时间,如果家属被刑事拘留,应 尽早委托律师处理,帮助当事人争取最好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