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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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取保候审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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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非法经营罪刑事律师:非法经营罪成功帮助当事人争取轻判

发布者:郑萌律师|时间:2023年01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 |606人看过

非法经营成功帮助当事人争取轻判

审理法院: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2019年开始罗某等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先后纠集被告人江某等十余人利用“借贷宝”平台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放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一般7-10借款年利率为24%,但实际上双方约定的周期利率为20%-30%,且需要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到期不能偿还的每延期一次还需要支付展期利息被告人江某某负责在平台上寻找合适的借款人操作放款和催收等工作经核实罗某等利用“借贷宝”平台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共计239万元向周某等人发放贷款570余万元

【办案经过】

接受嫌疑人江某家属的委托之后本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嫌疑人了解了本案的详细情况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检察官就本案放贷资金具体数额进行沟通在降低最终认定的放贷总数基础上提出被告人属于从犯自身违法所得少等意见从以上角度处罚最终争取到了最轻等量刑结果

【法律规定及案件结果】

根据刑法规定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经过有效辩护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评析】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在对外借款过程中要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杜绝“砍头息”也不要超出规定的利率范围合法合规进行市场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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