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成功帮助当事人争取轻判
审理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某某自2021年7月开始利用微信组建赌博群,组织徐某某等十多名赌客参与网络赌博,并购买神盾大厅赌博平台的房卡,通过微信进行统计对账、结算转账和抽取非法获利,至案发之时被告人共计使用房卡7297张,非法获利1万元。
【办案经过】
本律师接受张某某家属委托后,多次前往会见张某,本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开设赌场罪有被告人及各参赌人员微信截图、微信游戏界面截图、支付宝账号、支付流水、微信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予以佐证。辩护人通过仔细分析卷宗,详细核对被告人与各参赌人员之间的全部转账记录等材料,在检察院阶段帮助被告人把获利数额降到了最低。
【法律规定及案件结果】
根据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罪抽头渔利数额达到5000元、赌资达到50000元量刑在五年以内、数额达到以上六倍的量刑为五至十年有期徒刑。本案经过辩护人认真分析证据的转账情况,积极与检察院进行沟通,成功将获利数额降到了1万元,最终争取了九个月量刑建议的良好结果,并且最终法院也采纳了这一量刑建议。
【案例评析】
开设赌场罪在构成犯罪方面的证据比较充分的情况下,赌资及获利数额是最终量刑轻重的关键点,因此,本案辩护人抓住量刑核心,尽量争取帮被告人把获利数额降到最低,因此也争取到了最轻到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