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斌|时间:2018年07月16日|98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原审被告)将资质借刘X使用,刘X建设了楼房,同时也作为该楼房建设的项目经理。建造后,将楼房内的2套房屋出售给本案被告张XX,又将楼房出租给安外他人,现张XX要求给付房屋,案外人不认可该购房合同,被告张XX起诉上诉人确认合同效力,进而用于排除妨害。
本律师认为:上诉人作为注册登记的公司,应对公司印章有效管理,更不得借用资质给他人,如因公司印章导致出现法律纠纷,应承担责任。
判决:确认合同有效。现张XX已经起诉排除妨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