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石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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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自诉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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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堆放物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担?

发布者:肖石荣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3日|分类:交通事故 |521人看过


今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因为马路上堆放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如何分担的问题?

这是发生在我们广西某县的一个真实案件,2015年5月的一个周六,高中生杨某想回农村家,但路途有点远,他就通过同班同学借到了一辆无牌的摩托车,然后他就开着车向家行驶。在驾车过程中,车辆碾压到道路西侧因山体塌方,而横在马路上的树木导致车辆侧翻,与对面行驶过来的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起事故的勘查,作出事故认定如下:杨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并占道对事故的发生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较大,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厢式货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后来,因为赔偿问题无法协商,杨同学把货车司机和负责事发路段管理的公路局告上法院,要求双方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从交通事故认定可以看得出来本次交通事故当中,交警并没有认定公路管理局存在任何过错。而杨同学起诉公路管理局,要求该局承担赔偿责任,会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经过法院的审理,法院认为公路局作为公路管理机构,应认真履行公路管理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本案因山体塌方冲至路面的泥石流及树木阻碍道路右车道通行所引起,事故发生在多雨季节,事故路段属公路局管理,公路局应按相关规定加强对公路进行管理养护,但公路局并没有及时对发生塌方、滑坡的路段进行清除障碍物,也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故公路局存在过错。


按法律规定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自己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人民法院综合全案证据,判决公路局承担20%的赔偿责任。

虽然人民法院判决公路局承担了部分赔偿责任,但是我们在此还是提醒大家,在驾驶车辆时一定要小心驾驶,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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