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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要预防以下几种情况发生

发布者:北京昌运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5月10日|分类:拆迁安置 |36人看过

土地是农民的生产生活的根本,在经济繁荣发展的今天,农村土地利用率越来越大。

土地征收一直都是农村居民面临的大难题,通过土地征收确实能够获得不菲的征地补偿,但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却也存在很多损害农村居民权益的行为。

虽然说国家制定了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但极少数地区个别征收工作人员可能会以强制征收的行为不予以被征收人任何补偿或用极不合理的补偿来征收土地。

一般情况下农民朋友最常遇到的就是:征地补偿不合理、住房遇到了非法强制拆除与耕地青苗受到损害这三个问题了。

征地补偿不合理 

征地补偿不合理一般有两种原因,其一是补偿标准过低,另一种是补偿范围不合理。

关于补偿标准如何制定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

国家就明确指出规范农村土地征收流程,并明确了为公共利益需要的范围,同时国家还指出土地征收不仅要给农村居民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还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活水平不降低。

所以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需要给予农村居民公平合理的补偿之后,才能够开始土地征收,但是现阶段某些地方征收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并没有给予农村居民公平合理的补偿,对于这一类情况农村居民可以提起申诉,并申请合理补偿,从而保障自身权益。

除了补偿方案以外,昌运拆迁律师也遇到过征收方将部分房屋认定为非法建筑并不予以补偿,还有不对部分土地上附着物予以补偿的情况。

对于这类情况,《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土地征收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宅基地上房屋遭遇强制拆除 

强拆、强征等问题不仅严重到被征地农村居民的基本权益,同时也导致征地矛盾频发,形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所以近些年随着农村改革改革工作的开展,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强拆、强制等问题。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必然需要给予被征地农村居民公平合理的补偿之后,才能够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对于强行拆除农村居民住房等问题将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的处罚。

而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村居民的住房如果遭到强拆,也可以进行法律途径进行索赔,从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耕地青苗遇到损害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不仅指出要保障农村居民耕地、宅基地权益,更要保障耕地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加强耕地保护。

某些地区的地方征收工作人员为了快速推动农村征地工作的开展,可能在未获得征地批准以及未给予农村居民公平合理补偿的情况之下,强行对农村居民土地上的青苗等农作物进行毁坏,以此来让农村居民同意征地。

破坏青苗价值不大的:给予治安处罚,同时赔偿损失,损失数额可以请农业或农林部门评估,根据上一年度的同类农作物价值和本年度的情况综合确定。

如果故意损坏青苗价值较大,还涉嫌故意破坏生产经营罪,应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应负责民事赔偿。

因此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受损农民可以申请赔偿,并向相关土地管理部门举报,相关责任人也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依法给予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理补偿和安置的法律行为。因此土地征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进行。

如果广大农民朋友遇到违法征收,房屋或土地青苗遭到破坏,征地补偿不合理等情况时,一定要尽快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通过法律的途径及时维权,才能减少损失,尽可能拿到自己应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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