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玲律师

  • 执业资质:150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父母子女之间有权相互继承遗产

发布者:周晓玲律师|时间:2021年05月02日|分类:婚姻家庭 |1015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子女之间有权相互继承,应当这样理解:

1、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人工生育子女的父母;

2、亲生父母的继承权是基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自然血亲关系,该权利的享有不受父母性别、婚姻关系变化的影响,即使父母离婚、再婚,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也有权利继承其子女的遗产;

3、亲生父母有抚养和抚养条件,但未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在分配其子女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人工生育子女;

5、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基于亲子间的自然血亲关系,亲生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

6、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都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但成年子女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有特殊规定,即成年子女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但未尽赡养义务的,在分配父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7、养子女的继承权,只有收养关系合法成立并生效,养父母子女之间才可以相互继承遗产,养子女不能再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