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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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死亡宣告后的财产归属

发布者:周晓玲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735人看过


下落不明的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并撤销对他自己的死亡宣告。《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婚姻关系,五十二条规定了亲子关系,第五十三条规定了财产的归属。

1.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继承编”取得其财产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民事主体返还财产;若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 如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是为了宣告死亡而取得该自然人财产,而隐瞒真实情况,被撤销死亡宣告的自然人除了有权要求返还财产外,还可以要求该利害关系人承担由此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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