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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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补充条款有效吗

发布者:杨大为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8日|分类:合同纠纷 |297人看过


合同补充条款,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而另行达成的条款。主合同与补充条款之间是主从关系,补充条款是从合同。主合同不受补充条款的制约而独立存在。补充条款的成立生效与主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相同,依法成立的补充条款,成立即成效。

一般情况下,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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