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验收是指委托监理的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进行的预先验收。根据《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5条及条文说明以及第6.0.5条的规定,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5.2.18条、第5.2.19条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由此可见,对委托监理的工程来说,预验收可以作为竣工验收的前置程序。
耿正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