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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能否主张恋爱经济账的清算

发布者:钟霖瑛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932人看过

又是一个送“520”、“1314”表达爱意的女神节,这确实是一颗维护甜蜜爱意的真心之举。但当往日的激情冷却、二人渐行渐远直至分手时,这些曾经在恋爱期间支出的经济账能否要回?赠送的数额较大的房子车子如何处理?

综合恋爱经济账的性质、价值、支付的原因等因素,分手后的恋爱经济账主要有哪些?哪些能够追回?哪些不能追回?具体原因何在?。

(1)小额日常消费性支出。

恋爱过程中男女双方用于看电影、吃饭、逛街、旅游、送礼物等为了维持恋爱关系所合理的、小额性消费支出。此类具有日常性、及时性消费特点的恋爱经济账仅具有道德意义,属于一般性赠与,收受一方可不予返还;且自由恋爱是促成婚姻幸福的重要因素,此类恋爱经济账来往均符合社会的一般习惯。因此,在恋爱关系不再存续时,一方请恋人看电影、吃饭、逛街、旅游、送礼物等恋爱支出,对于这类恋爱经济账支付方无权要求对方分摊或偿还。

(2)恋爱期间的红包往来。

朋友圈里那些520或1314等红包照片确实是令我们大家羡慕,但当出现分手时,这些在诸如情人节、纪念日、生日等特殊日子发来的红包能否要回呢?这关键在于这种红包的性质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一般而言,这类在特定节假日发出的表达爱意的红包有着特殊含义,特别是数额为“520”“1314”的红包,其意在表达“我爱你”“一生一世”等信息,这种支出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持双方的恋爱关系,促进双方的感情;且从司法实践来看,这些在恋爱关系中的“一厢情愿”的红包被认定为赠与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恋爱期间的红包经济账,在恋爱关系结束后,接受红包的一方没有义务返还。

(3)恋爱期间送的房产车辆。

热播剧《安家》中如果阚先生未婚,其是奔着结婚的期待对女神知否小姐的豪宅赠送,是否更是多少女生羡慕的对象?那么恋爱期间,一方对另一方赠送的豪宅、豪车,在分手后能否要求返还?

恋爱期间房车的经济账相对于一般性生活消费属于大额消费,而且其消费的目的多数在于促进将来共同生活,进行消费的一方有着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组建家庭的期待。因此,法院通常将其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如果恋爱中的双方结婚,赠与协议所附加解除条件不再生效,赠与无需返还;如果双方分手,恋爱关系不再存续,则该附条件的赠与解除条件达成,被赠与人应当返还该赠礼。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是有例外的,我们有证据证明一方不以结婚为目的送对方房产、车辆时,则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不能主张返还。

恋爱固然美好,但在享受甜蜜爱意的同时建议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的管理好这笔恋爱经济账,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恋爱之人负责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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