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本文章仅根据网络流传视频内容进行法律层面初浅分析,并不代表本次事件的客观事实经过,难免存在不当之处。所要达到的仅是对动物饲养人的法律风险提示目的。
近日,佛山一女子饲养的大型犬拖绳狂奔,绊倒路中的一名老人,导致老人与地面接触当场死亡的视频刷屏。我们根据视频反映的内容,从法律责任层面对该事件进行一个简单的法律分析。我们熟称的法律责任可分为三种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下面我们一一进行分析。
1、本次事件是否涉及刑事责任。
因本次事件导致的结果是老人当场死亡,故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或是过失。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根据视频反映的内容,饲养人并不具有伤害老人的故意,而且也无预见可能导致老人死亡这种结果的现实义务,不存在故意或是过失,无刑法规定的主观罪过,导致老人死亡属于意外事件,故不构成犯罪,也就不涉及刑事责任。
2、是否涉及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根据视频反映的内容,饲养人并无驱赶或放任的行为。如饲养人之前因饲养大型犬收到过警告,此次事件饲养人可能会面临罚款。
3、是否涉及民事责任。
本次事件的结果是导致老人死亡,所以肯定会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章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该大型犬的饲养人和管理人需要承担老人死亡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范围参见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
律师提示:每个人都有饲养动物的自由,但是自由是有限度的,自由的行使不得妨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提示各位动物饲养人,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如因自身不慎导致此类结果的发生,不仅仅是法律责任的问题,更是对两个家庭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