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嘉骏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劳动纠纷合同纠纷金融证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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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股东大会

发布者:金嘉骏律师|时间:2020年08月03日|分类:新三板 |51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北京市XX(以下简称“本所”)受西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邓X律师、金XX(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西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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