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张X,男,1985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黄陂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周X,湖北XX律师。
被告:车XX,男,1993年9月27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公安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皮XX,湖北XX律师。
第三人:刘XX,男,1982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
第三人:严X,男,1986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天门市。
第三人:王X,男,1989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合川区。
原告张X与被告车XX、第三人刘XX、第三人严X、第三人王X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6日立案。审理中,原告于2019年12月2日向本院申请撤诉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