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8日11时10分,广州郑先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正常通行,被转弯未让行的小型客车撞击,造成郑先生身体多处重度损伤。经广州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客车驾驶员违规转弯、未尽安全观察义务,负事故主要责任,郑先生无责。
事故造成郑先生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右侧肢体瘫痪、多发肋骨骨折、胸腔积液、骨关节粉碎性损伤等严重伤情,先后多次入院抢救、手术及康复治疗,累计住院222天,其中ICU重症救治13天,术后遗留终身肢体偏瘫、行动障碍、认知功能减退等后遗症。2026年3月10日,经广州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郑先生伤情构成四级伤残、八级伤残,评定为部分护理依赖,需长期专人护理照料;经专业残疾辅助器具评估机构认定,伤者肢体功能严重受损,需长期配置膝踝足矫形器、上肢功能矫正器具、加重型轮椅、康复护理床等辅助器具,终身需要器具支撑生活、辅助康复。
经查,肇事客车投保交强险及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保险公司对长期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康复治疗费等大额项目存在重大分歧,刻意压低赔偿标准、缩短赔偿年限,拒绝足额赔付。郑先生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因事故彻底丧失劳动能力,不仅无法承担家庭开支,还需要家人全程陪护,长期的护理、康复、器具更换费用,让家庭经济陷入崩溃边缘。身体的终身伤残、巨大的经济压力、繁琐的维权流程,让郑先生及家人陷入绝望,不懂法律流程、缺乏维权经验的他们,始终无法争取到合理赔偿,急需专业法律团队介入维权。
在多方了解对比后,郑先生家属选择委托深耕交通案件的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全权处理本案。团队接手案件后,快速梳理案件全貌,精准锁定本案核心争议焦点:长期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年限与赔付标准,结合广州地区人身损害赔偿裁判细则,向家属全面解读法律规定、赔偿计算标准及完整维权流程,清晰预判案件走向,彻底打消家属的维权顾虑。
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专业的办案能力、细致的服务态度、为伤者全力维权的责任感,让家属高度认可,当即全权委托团队代理案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全方位完善证据体系,筑牢足额赔偿胜诉根基
接受委托后,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针对本案四级重度伤残、长期护理、终身器具配置的核心诉求,精准发力、全面取证,梳理完善全链条证据材料,构建起无懈可击的证据体系,为庭审全额胜诉奠定坚实基础。
1.伤残与护理依赖证据:系统整理全套急诊病历、住院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康复复查报告、司法鉴定意见书,完整佐证郑先生四级+八级多重伤残等级、部分护理依赖的法定结论,充分证实伤者肢体瘫痪、生活自理能力缺失,长期护理是维持基本生活的必要条件。
2.残疾辅助器具证据:提交广州专业资质机构出具的残疾辅助器具评估鉴定报告,明确各类器具的适配标准、市场单价、使用年限、更换周期及维护费用,精准举证伤者长期配置器具的必要性、合理性与费用标准,彻底推翻被告方器具费用过高、无需长期配置的抗辩。
3.实际损失凭证:逐一收集核对医疗费票据、住院护理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购置发票、营养费、交通食宿费、被扶养人身份证明、误工损失证明等全套材料,精准核算各项实际损失,确保每一笔赔偿诉求均真实合法、有据可查。
4.责任与保险证据:依法调取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车辆投保资料、驾驶员资质证明等,固定肇事方主要过错责任,明确保险公司的保险赔付义务,锁定全部赔偿责任主体。
同时,团队严格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结合广州本地同类案件裁判判例,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针对10年定残后护理费、10年残疾辅助器具费制定专项法律论证方案,确保所有诉讼诉求均具备扎实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二)庭审精准辩驳,全力捍卫伤者长期合法权益
本案庭审核心争议聚焦于定残后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年限。被告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伤者伤残事实无异议,但拒不认可10年长期赔偿年限,主张短期赔付,试图大幅降低赔偿总额,损害伤者长期合法权益。
针对被告方的不合理抗辩,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律师凭借丰富的庭审经验与专业法律知识,逐项精准驳斥、严谨论证,全面支撑我方诉讼主张。
·关于护理费:结合郑先生的年龄、重度颅脑损伤、肢体瘫痪的严重伤情、部分护理依赖的鉴定结论,充分举证伤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必须依赖专人长期护理。综合考量广州本地物价水平、人均寿命、伤情不可逆、后续康复需求等客观因素,主张10年定残后护理费,完全贴合伤者实际护理需求,符合本地司法裁判惯例;同时明确10年赔偿期满后,伤者仍有护理需求的,可依法另行主张,全方位保障伤者长远生活权益。
·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依据专业机构评估意见,当庭证实郑先生所需的各类矫形器、轮椅、护理床等器具,均是适配其伤残伤情、弥补肢体功能缺陷、维持基本生活质量的必备设施,器具更换周期与费用标准均符合行业规范与法律规定。主张10年长期器具赔偿费用,完全匹配伤者终身使用需求,配套详细的费用核算清单,充分佐证赔偿金额精准合理。
·关于赔偿责任:明确郑先生无任何事故过错,无需承担责任,肇事方应承担70%主要赔偿责任,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及300万商业三者险限额内优先足额赔付伤者全部合理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采纳我方全部辩论意见后,一审判决全额支持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的核心诉讼请求:
1.综合伤者伤情、护理依赖程度、本地物价及司法实践,全额支持定残后10年护理费,共计41.2万元;
2.参照专业器具评估报告,全额支持定残后10年残疾辅助器具费,共计7.1万余元;
3.全额支持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合理赔偿项目。
最终,法院核定郑先生本次事故各项损失合计205.8万余元,一审顺利胜诉。
本案中,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精准把握广州地区司法裁判尺度,直击案件核心争议,成功为伤者争取到10年护理费、10年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全额赔付,彻底解决了伤者后续长期护理、生活、康复的资金难题,实现一审高效维权、定分止争。
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深耕广州及广东地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维权案件,专注处理重大伤残、高额赔偿复杂纠纷,以专业法律实力守护每一位伤者的合法权益。如您在广东地区遭遇交通事故伤残纠纷、赔偿协商遇阻、维权困难,欢迎联系泽良律所,获取免费案件初步评估与专属维权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