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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交通事故4级伤残,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全力维权,成功获赔212万余元!

作者:刘则通律师时间:2026年06月03日分类:团队亲办案例浏览:0次举报

2025年4月12日09时50分,厦门陈先生骑行二轮摩托车正常行驶,不慎与直行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陈先生全身多处严重受伤。经厦门交警支队责任认定,货车驾驶员操作不当承担本起事故主要责任,陈先生无责,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

事故致使陈先生特重型颅脑损伤、脑挫裂伤、多发性肋骨骨折、左下肢粉碎性骨折、肺挫伤等危重伤情,先后3次入院抢救及康复治疗,累计住院236天,其中ICU重症监护救治15天,长期卧床休养,身心遭受极大创伤。2026年1月18日,经厦门本地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权威鉴定意见,陈先生伤情评定为四级伤残+七级伤残,同时认定构成部分护理依赖,终身需要专人护理照料;经专业残疾辅助器具评估机构鉴定,伤者因肢体功能严重受损,需长期配置下肢矫形器、助行器、多功能护理轮椅、防褥疮护理床等全套残疾辅助器具,且器具需定期更换维护。

经查,肇事重型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间内。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与肇事方仅愿意赔付基础医疗费用,针对定残后长期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康复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核心赔偿项目争议巨大,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和解。陈先生正值壮年,因事故彻底丧失劳动能力,不仅无法养家糊口,还需要家人长期贴身照料,高额的后续护理、康复、器具更换费用,让本不富裕的家庭瞬间陷入经济绝境,叠加身体伤痛与精神压力,一家人深陷焦虑与无助。缺乏法律维权经验的陈先生一家,面对保险公司压价、赔偿年限争议等问题,完全不知如何应对,担心无法争取到长期足额赔偿,后续生活毫无保障。

经亲友推荐与多方对比了解,陈先生家属慕名找到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团队对接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完整案情,精准锁定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定残后长期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年限及赔付标准,结合厦门本地司法裁判口径,向家属详细拆解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逐条明确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法律依据及完整维权方案,清晰告知案件胜诉关键点与风险点,让家属彻底打消维权顾虑。

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专业严谨的案情分析、贴合实际的维权方案,以及全力为伤者争取最大化合法权益的执业态度,让陷入困境的陈先生家属重拾信心,当即全权委托团队代理本案,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构建完整证据链,筑牢全额赔偿主张基础

接受委托后,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针对本案四级伤残、长期护理、终身器具配置的核心诉求,组建专项办案小组,系统性梳理、补充、完善全链条证据材料,搭建起完整、严谨、无瑕疵的证据体系,为庭审胜诉、全额赔付筑牢坚实根基。

1.伤残与护理依赖核心证据:全面整理全套住院病历、急诊记录、手术报告、出院小结、复查诊疗单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完整佐证陈先生四级、七级多重伤残等级,以及部分护理依赖的法定结论,充分证实伤者丧失大部分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专人护理的客观事实。

2.残疾辅助器具专项证据:严格调取本地专业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出具的评估鉴定报告,明确各类辅助器具的适配型号、市场单价、正常使用年限、定期更换周期及日常维护费用,完整举证伤者长期配置器具的必要性、合理性及精准费用标准,杜绝被告方压低器具赔偿金额。

3.实际损失完整凭证:逐一收集核对全部医疗费发票、住院费票据、护工护理协议及缴费凭证、前期康复费单据、残疾辅助器具购置发票、被扶养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误工损失证明等全套材料,精准核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实际损失,确保每一笔诉求都有据可查。

4.责任与保险权属证据:依法调取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投保保单、保险条款等材料,固定肇事方全责以外的主要过错责任,明确保险公司的法定赔付义务,锁定全部赔偿责任主体。

同时,团队严格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结合厦门地区同类案件裁判判例,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针对本案核心的10年定残后护理费、10年残疾辅助器具费制定专项法律论证方案,所有赔偿诉求均做到事实清晰、证据充分、于法有据。

(二)庭审精准抗辩,全力佐证10年赔偿年限合法合理性

本案庭审核心争议聚焦于定残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年限。庭审中,被告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伤者伤残事实无异议,但刻意主张缩短护理及器具赔偿年限,试图大幅压低赔偿总额,仅愿意赔付短期基础费用,拒绝承担伤者长期生活保障支出。

针对被告方的不合理抗辩,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律师沉着应对、精准驳斥,展开全方位、精细化的法律与事实论证,逐一推翻被告方的抗辩理由。

·关于护理费:结合陈先生中年年龄、四级重度伤残的严重伤情、肢体功能不可逆损伤、司法鉴定部分护理依赖结论,充分举证伤者日常穿衣、进食、洗漱、翻身、起居等基本生活均无法自主完成,必须依赖专人长期护理。综合考量人均寿命、后续物价上涨、伤情无恢复可能等客观因素,依法主张10年定残后护理费,完全贴合伤者实际护理需求,符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裁判标准;同时明确,10年赔偿期限届满后,若伤者仍存在护理依赖,可依法另行主张后续权益,全方位保障伤者长期生活权益。

·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依据专业机构出具的权威评估报告,当庭说明陈先生所需的矫形器、助行器、多功能轮椅、护理床等器具,均是弥补肢体功能缺陷、维持基本生存质量、辅助伤情康复的必备设施,器具更换周期、费用标准均符合行业规范与司法实践。主张10年长期器具赔偿费用,完全匹配伤者终身器具配置的实际需求,同时提交详细的费用核算清单,精准佐证赔偿金额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关于赔偿责任划分:当庭强调陈先生无任何事故过错,无需承担责任,肇事方需承担70%主要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及300万商业三者险限额内优先、足额赔付伤者全部合理损失,无权拒赔、少赔。

法院经全面审理、核查证据、采纳我方全部辩论观点后,一审判决全额支持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的核心诉讼主张:

1.结合伤者年龄、重度伤情、护理依赖等级及本地司法实践,全额支持定残后10年护理费,共计42.3万元;

2.参照专业机构器具评估意见,全额支持定残后10年残疾辅助器具费,共计7.2万余元;

3.全额支持医疗费、后续康复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全部合理诉求。

最终,法院核定陈先生本次事故各项损失合计212.6万余元,一审圆满胜诉。

本案中,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精准把握厦门本地司法裁判尺度,聚焦伤者长期生活保障核心诉求,成功争取到10年护理费、10年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全额赔付,实现一审定分止争、无需二审的高效维权,极大缩短了伤者的维权周期,为伤者后续长期治疗、护理、生活提供了坚实的经济保障。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深耕福建及厦门地区交通肇事、人身损害法律实务,专注处理重大伤残、高额赔偿交通事故案件,以专业实力守护每一位伤者的合法权益。如您在厦门及福建地区遭遇交通事故、工伤纠纷,面临伤残赔偿、维权难、赔付低等问题,可随时联系泽良律所,获取免费案件初步评估与专业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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