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税的刑事法律风险
一、2024年出台最新涉税犯罪司法解释
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欠税罪”,纳税人出现欠税的现象后并不会必然导致承担刑事责任风险。但如果企业欠缴税款后尚存在缴纳税款的支付能力,却通过转移隐匿财产等各种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税款的,将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的“逃避追缴欠税罪”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根据上述规定,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入罪数额标准比较低,只需达到1万元以上即可入罪,且法定刑较高,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和五倍罚金。
受国内外经济大环境的不利影响,一些企业在往期经营过程中因出现资金困难、税务不合规等原因出现欠税现象。许多企业在长期欠税状态下艰难维持经营,甚至出现逃避追缴欠税的不法现象。2024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我国刑法关于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行为表现,激活了这一几乎沉睡的罪名,欠税企业恐将面临严峻的刑事责任风险。
该解释第六条明确规定了何为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包括:
(一)放弃到期债权的;
(二)无偿转让财产的;
(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四)隐匿财产的;
(五)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
(六)以其他手段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
司法解释以列举及兜底条款的方式明确了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罪状,明确了该罪的具体犯罪行为表现,促进了这一罪名的适用,为司法机关查处此类案件提供了明确的裁判依据。
二、企业涉及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常见风险
1、企业被税务机关公告欠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面临刑事指控风险的逃避追缴欠税企业首先要处于欠税状态。判断企业是否处于欠税状态可从税务机关的欠税公告执法活动来进行确认。
2、企业欠税后处分大额资产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九条所称欠缴税款数额较大,是指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即欠税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企业均要履行报告义务。
3、企业被税务机关查实逃避追缴欠税并予以处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