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
(一)概念理清;
(二)相关理论;
(三)现有规定
1、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责任;
2、司法解释规定的举证责任;
3、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举证责任;
(四)举证责任的分配
1、原则;
2、是否转移(案例);
(五)举证责任规则
1、时间限制;
2、范围限制;
3、法院收集证据范围;
(六)举证责任完成的特别情形
1、推定;
2、承认;
3、司法认知;
4、行政机关判例对法院效力、与法院判例关系;
二、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
1、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一般规定;
2、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区别;
3、目前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确定;
下一篇
行政诉讼基本技能上一篇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应予受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