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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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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对协议内容后悔了怎么办?

发布者:陆明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229人看过


民政部发布2018年4季度各省社会服务统计数据,广东省离婚位列第6位,离婚率高达28.4%!而其中,深圳的离婚率是36.25%位居全国前三、广东省第一!也就是说100对深圳夫妻,有36对会离婚...

有社会学专家指出,离婚手续简化、社会的快速转型和两性观念的变化是离婚率高涨的重要原因。而在这些离婚人群中,有过半数的夫妻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其实就是登记离婚,是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向民政部门申请进行离婚登记,由民政部门核实当事人提交的离婚协议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内容包括对感情破裂程度、财产分割以及抚养权分配问题的处理,然后收回结婚证,发放离婚证,正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有些当事人冲动登记离婚后,对离婚协议后悔的为时已晚,不能再变更协议内容。除非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获得一个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下面就有两个对离婚协议反悔的案件,     

我们来看看反悔的当事人是怎么来处理问题的。

      1、离婚后怀疑对方隐藏、转移、买卖夫妻共同财产。

IT软件工程师程先生,在与李女士协议离婚半年后发现,李女士购买了一处房产,程先生认为离婚时并没有多少财产分割,以李女士的工作薪资收入不可能短期有大额收入,因此李女士一定是婚内长期偷偷转移共同财产。于是向离婚律师求教,陆明律师认为,根据程先生的描述,有理由认为李女士涉嫌在办理离婚期间,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程先生在律师协助下收集了相关证据,现在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认为原财产分配不公。

陈小姐是一名高收入的白领,婚后丈夫高先生出轨,年初的时候被陈小姐发现了出轨行为,陈小姐一气之下与高先生协议离婚了,几经吵架陈小姐什么财产都放弃,只求能离婚不再看到丈夫就好。但是离婚后,亲戚朋友都认为太不值,陈小姐也心生懊悔,找到离婚律师看还有没有途径维护权利。

经律师分析,高先生是导致离婚的过错方,陈小姐在协议离婚中并没有就该过错与高先生约定了损害赔偿。那么离婚后可以再次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目前陈小姐已经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起诉,要求高先生向其承担损害赔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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