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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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法律服务请关注上海律师咨询微信公众平台:yjl5815710申请人: ,男,满族,生于1987年8月10日,住址: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女,汉族,生于1967年9月16日,住址:黄浦区延安中路,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 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案号为:<2015>
浦民一(民)初字第 号),被申请人 与该案具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2015年1月26日申请人与 签订一份编号为:C-15-GPS-0126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23880元。同日,申请人对 完成了出借义务。此外, 与被申请人属于夫妻关系,此笔借款发生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该笔款项用于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之规定,上述以 名义为借款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被申请人应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 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