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租金支付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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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上海天美轻纺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甬味家实业有限公司
为切实保障甲方就甲方与朱晓朝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中第五条第5款"租金支付"的事宜,乙方同意为此担保,担保条款如下:
一、乙方对上述租赁合同中朱晓朝向上海天美轻纺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按时交付租金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朱晓朝未能按时足额履行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向甲方交付的租金及相关费用时,乙方以其全部经营收入和公司资产向甲方提供担保。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期限为甲方与朱晓朝签定的租赁合同之日起即 2014 年 3 月 16 日至2019 年 3 月 15 日。
四、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该商业用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朱晓朝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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