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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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上海天美轻纺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设立房屋租赁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下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屋的状况
甲方将座落在高桥镇草高支路358号、360号、362号、364号房屋的 楼出租于乙方,供乙方开设网吧 使用,其房产产证建筑面积为694.96 平方米;(另附平面图,以红线范围为准;)其房屋性质为商业。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网吧 使用。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为3年。自2010年_7月_9_日起至_2013 年7 月8 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_2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金双方另议。
四、保证金、租金、其它费用及支付方式
4-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日应交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32418 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责任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0000 元,由甲方保管。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管理。及充值电表使用保证金人民币500元,三项共计人民币 42918 元。在租赁期满乙方履行了合同义务后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4-2、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3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32418元(大写: 叁万贰仟肆佰壹拾捌 元),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实行按年计算,每半年支付一次,并提前一个月支付,实行先付后用原则;第一年租金实行优惠3个月政策,第一年实际应付租金为:291758元(大写: 贰拾玖万壹仟柒佰伍拾柒 元);第二年租金实行优惠1个月政策,第二年实际应付租金为:356598元(大写: 叁拾伍万陆仟伍佰玖拾捌元);甲、乙双方同意2010年5月1日为本合同租金起算日,租金半年一付。
4-3、其它费用:物业管理费3元/月/㎡,年物业管理费人民币12780 元,按年支付;公用水、电费 元/年,空调由乙方自行负责安装。
4-4、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共须交纳半年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等共计人民币 250200 元(大写: 贰拾伍万零贰佰 元)。下期租金及其它费用乙方须提前一个月即于201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以后付款也须提前一个月支付。
4-5、甲方同意在乙方交清首次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房屋移交给乙方,并办理该房屋交付手续。甲方同意在2010年5月1以前时段为本合同免租金的装修期限。
五、其他约定
5-1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5-2、水费单价暂定4.1元/吨、电费单价暂定1.2元/度,如遇国家部门调价甲方将做相应调整。乙方使用的水费由甲方每月抄结算一次,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当月使用水费收据后,须在三日内付清当月费用。
5-3、电表使用预充值电表,另外按乙方实际使用数另加收每度 5% 的电路损耗费,乙方应在进户前最少充值500元,日后单次充值额不得低于500元;如乙方逾期充值电费,造成自动停电,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4、草高支路358号、360号、362号、364号三楼房屋内外2米宽市场通道,乙方不得堆放任何物品,须保证通向市场的2米宽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因乙方的经营而影响甲方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否则甲方随时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违约处理。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乙方负责自接收房屋之日起至房屋实际交还之日止期间的使用房屋适当。若因使用房屋失当造成房屋损坏,或者因使用房屋失当造成侵权,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2、在租赁期内,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改造施工方案应事先向甲方备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改造方案须经政府指定部门审定的(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部门),须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限满,乙方应当保留房屋内等固定装璜设施并无偿归甲方所有,移动设备乙方可自行搬走。搬离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装璜等,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_3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7-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交纳相关手续费用(分租变更手续费人民币2000元/间,转租手续费人民币5000元。)
八、免责条款
(一)如因市政建设的需要和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立即自行终止,乙方应无件服从,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按乙方实际占用房屋天数计算,乙方装修等投入甲方不作任何赔偿,在乙方在结清所有应付款项后无息退还剩余租金、保证金等。
(二)在营业期间,如因市政建设的需要,停水、停电影响经营的,在72小时之内互不承担责任,在72小时之外双方协商解决。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已付的剩余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均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分租、转租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逾期 15 天支付租金、其它费用以及补足保证金的;
(5)乙方擅自堆放物品于市场共用通道,由于乙方的经营而影响甲方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的;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所欠费用的_5__%支付滞纳金。逾期达_1_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__倍的违约金。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2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约定的租赁价格,乙方应负有保密义务。若因乙方将租金价格外泄,造成甲方的经营困扰或经济损失,双方约定将立即恢复租金价格每日每平方米 元。
十二、其他条款
11-1、如甲方无法在房屋外开出户外通道,则甲方在户内设置楼梯通道,其它条款不变,乙方也予以认可。
1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代表人/代理人: 代表人/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