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飞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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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纠纷引发性侵类案件 强奸罪改判强制猥亵罪辩护实录

发布者:任飞翔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4人看过 举报

2026-06-12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况

本所任飞翔律师接受当事人唐某某委托,担任其涉嫌刑事犯罪一案一审辩护人。本案因男女婚恋矛盾引发,公诉机关最初以强奸罪(未遂)对当事人提起公诉,该罪名量刑较重,对当事人人身自由、社会影响极大。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全面阅卷、会见当事人、梳理全案证据链条,围绕案件程序、证据效力、主观故意、行为定性等核心要点开展深度辩护。最终法院采纳关键辩护意见,变更指控罪名,将重罪强奸罪改定为强制猥亵罪,大幅降低刑期,案件取得显著辩护效果。

二、案件基本事实

当事人与被害人曾确立恋爱关系,二人相处一段时间后正式分手。分手后,被害人多次明确表示不再与当事人往来,并独自租住房屋居住,刻意保持距离、拒绝对方接触。

某日清晨,当事人未经被害人许可,强行闯入其租住的房屋,撞开反锁的卧室房门,脱光衣物对熟睡的被害人实施不当触碰行为。被害人发现后激烈反抗,当事人随即停止行为并离开现场,还取走了屋内监控设备。

事后被害人报警,案件历经调查、调解等环节,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当事人自始至终否认存在强奸、强制猥亵的主观故意,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提出异议。

三、公诉机关指控要点

公诉机关结合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现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多项证据,指控:

1.当事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进入他人住宅,意图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激烈反抗未能得逞,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

2.结合犯罪情节、作案过程,参考量刑标准,提出明确量刑建议。

四、辩护思路与庭审辩护意见

辩护人结合案卷材料、会见情况及庭审调查,从程序瑕疵、证据审查、主观故意、行为定性四大维度构建辩护体系,当庭发表完整辩护意见:

(一)案件程序合法性辩护

辩护人提出,本案在案件受理、前期调查环节存在程序瑕疵,相关流程不符合办案规范,请求法庭对程序问题予以审查,并审慎采信由此形成的相关证据。

(二)证据合法性与真实性质证

针对被害人询问笔录等关键证据,辩护人指出取证过程存在引诱、欺骗等违规情形,证据效力存在重大瑕疵,不能作为定案的直接依据,请求法庭予以排除或弱化采信。

(三)主观故意核心辩护

结合二人过往恋爱经历、日常相处模式、案发前后沟通记录以及全案证据综合分析:当事人并不具备强奸的主观故意。双方曾存在恋爱关系,当事人的行为源于想要挽回对方的想法,并非蓄意实施性侵犯罪。

(四)行为性质辩护

辩护人强调,不能仅凭案发行为直接推定构成强奸罪。结合现场行为表现、双方互动细节、当事人后续行为等,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当事人具有发生性关系的主观目的,请求法庭严格区分罪名界限,依法准确认定行为性质。

五、法院审理结果

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涉及个人隐私),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合议庭评议,作出如下认定与判决:

1.针对强奸罪(未遂)指控:现有证据仅能证实当事人实施不当接触行为,无法充分证实其具有强奸的主观故意,公诉机关该项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2.针对整体行为定性:当事人在双方已然分手、被害人明确拒绝往来的前提下,未经许可强行进入他人住所,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该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

3.综合全案情节,依法判决:唐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六、案件难点与办案亮点

(一)案件核心难点

1.罪名定性界限模糊婚恋分手后的亲密接触、不当行为,极易与强奸、强制猥亵两类罪名混淆,两罪量刑差距悬殊,罪名区分是本案最大难点。

2.言词证据主导案件案件缺乏直接实物证据印证主观心态,主要依靠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聊天记录、录音等言词及间接证据,证据采信争议大。

3.社会认知偏向性强婚恋纠纷类性侵案件中,大众易先入为主作出判断,辩护工作需要在厘清事实的同时,结合法律规定打破固有认知。

4.量刑压力大公诉机关最初指控为重罪强奸罪(未遂),对应的刑期较高,辩护减责、改判难度极大。

(二)律师办案亮点

1.精准把控证据规则细致核查全部卷宗,发现取证程序、笔录内容中的瑕疵并当庭提出质证意见,从证据源头削弱重罪指控的依据,为改判打下基础。

2.直击主观故意关键点本案核心争议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辩护人紧紧围绕 是否具有强奸故意展开论证,结合聊天记录、录音、过往交往、案发全过程进行综合分析,说服法院认定重罪证据不足。

3.严格区分此罪与彼罪深入解读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司法认定标准,清晰阐述两类罪名的区别,帮助法庭准确适用法律,最终实现重罪改轻罪的核心辩护目标。

4.全面兼顾程序与实体辩护既审查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又聚焦实体罪名、犯罪情节,攻防结合,辩护逻辑完整、层次清晰。

七、办案总结与法律风险提示

(一)办案总结

本案是典型的婚恋矛盾引发的性侵类刑事案件,也是刑事辩护中 “证据不足、罪名变更” 的经典案例。婚恋关系结束后,一方纠缠、闯入他人住宅并实施不当行为,极易触犯刑事法律,且在司法认定上存在较大争议。

本案中,辩护人没有局限于单纯的无罪辩护,而是结合在案证据客观分析,采取证据质证 + 主观要件辩护 + 罪名区分的组合策略,成功打掉强奸罪重罪指控,将罪名变更为处罚较轻的强制猥亵罪,最大程度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既坚守法律底线,也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风险提示

1.恋爱关系终止后,应当尊重对方意愿,不得强行纠缠、非法闯入他人住宅,此类行为不仅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

2.分手后若存在肢体接触、私密空间不当行为,即便双方曾是恋人,只要违背对方意志,依然可能构成强制猥亵、强奸等性侵类犯罪。

3.遭遇骚扰、不法侵害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聊天记录、录音、视频、现场痕迹等证据,依法保护自身人身安全。

4.一旦被指控性侵类重罪,务必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此类案件证据、主观心态认定是辩护核心,专业辩护能够有效区分罪名、降低刑期。

八、律师简介

任飞翔律师,执业于淄博临淄当地山东飞宇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多年,擅长处理性侵类犯罪、人身伤害类犯罪、婚恋及邻里纠纷衍生刑事案件

精通此类案件的证据审查、罪名辨析、庭审质证技巧,深谙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等关联罪名的司法认定标准。办案过程严谨细致,善于从繁杂的证据中寻找突破口,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根据案件实际制定差异化辩护方案。

执业以来,成功处理多起定性争议大、量刑压力高的疑难刑事案件,多次实现重罪改轻罪、降低刑期的辩护效果,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负责任的办案态度,获得众多当事人及家属的认可与信赖。


任飞翔律师,专职刑辩律师,曾参与代理在全国引起轰动的“平度陈宝成案”、“江西乐平5.24冤案”、“营口88岁老兵寻衅滋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淄博
  • 执业单位:山东飞宇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320********9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
山东飞宇律师事务所
1370320********99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