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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律师 2022年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应为409.34元。

发布者:王飞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3日|分类:法律顾问 |405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法[2022]14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21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2年5月20日发布的202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202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 106837 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标准为 106837(元)÷12(月)÷21.75(月计薪天数)=409.34元。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自2022年

5月23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为409.34元。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秘书一处 2022年5月23日印发



贵州献策律师事务所   学习分享  转发  2022年06月13日 


     王飞律师说法:

     2022年,国家已经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涉及国家赔偿的赔偿金调整为每日赔偿金应为409.34元。遇到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少吃亏。贵州献策律师事务所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电话: 、0851-8890556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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