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59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朱女士来自吉林省,于2022年2月22日,在江苏省泰州市一家快递公司做操作工,快递公司的社保是买在深圳。2022年7月16日,在日常的操作中因工受伤,2022年9月13日经深圳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2023年1月5日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的伤残等级为10级。
但是由于她一直在江苏工作,公司总是叫她给材料原件给公司,由公司去办理各种伤残赔偿的领取工作,她可留了一个心眼,怕被公司套路,但是泰州离深圳有些远,经常去深圳办理也不现实,成本太高。朱女士在网上联系上了笔者,笔者承诺,律师是所有手续都可以代办的,她便委托了笔者代理她的工伤赔偿案件。
代她到社保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再与公司协商赔偿的事宜,但是公司不愿意协商,一味地叫她交材料原件给公司,说是买有商业保险,可以获得理赔。见公司只口不谈的赔偿事宜,朱女士坚决要申请劳动仲裁。
接下来做好材料申请了劳动仲裁,由于是普通的操作员,她的工资并不高,经过核算,她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6165.45元。那么,他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按这个金额来主张吗?那肯定不是的,笔者是按7778元一个月的工资来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