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具体来说,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一部分或全部,这些费用的数额需要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此外,如果男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导致离婚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男方有上述过错行为之一,导致女方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的,女方也可以要求男方支付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数额和方式需要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