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无效应具备以下几种主要表现形式:即通过欺诈、威胁或趁机压迫等不当手段所订立或者更改的劳动合同。
这表明,当某一方在建立或者修改合同时采取了上述不正当手法,使另一方在未经充分知情且非自愿的情况下签署了合同。
用人单位以任何理由或方式逃避其法律义务,或者限制或剥夺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属于劳动合同无效的范畴。
比如,在劳动合同中仅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却对劳务人员的权益和保障问题视而不见或刻意忽略。
再者,如果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那么该合同将会被视为无效。
最后,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存在违法现象,无论是违反了哪部法律法规,还是违反了社会公德,都会导致合同的无效。
同样地,如果劳动合同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例如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并未切实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应当进行公证但却未进行公证的劳动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雇主提供的资质证明是伪造的,或者劳务人员并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那么这样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威胁手段,指当事人一方用可能实现的危害对方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无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威胁手段,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都违背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它的后果是侵犯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因而这种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没有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计算
关于双倍薪资:从雇佣关系开始满一整月后的第二天开始算起,到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时止;若雇主在一年后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者,相关双倍薪资则计算至一年的最后一天为止。
双倍薪资的具体数额,需参照劳动者实际所得月收入中剔除各类加班津贴、非常规奖金、福利以及风险性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如月工资构成不详,雇主应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以劳动者实际所得月收入作为双倍薪资的计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