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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了离婚协议是离婚了吗

作者:李志航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8次举报

一、签署了离婚协议是离婚了吗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

尽管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这并不代表您的婚姻关系已经自动解除。

离婚协议的主要功能是对离婚事宜、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和安排。

即便在离婚协议中写入类似于“自签署之日起,双方即正式离婚”之类的条款,也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办理离婚手续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方可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冷静期签协议保证离婚

离婚冷静期间所签署的离婚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仅当夫妻双方共同前往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顺利渡过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书,该份离婚协议书方能正式生效。

这主要是由于离婚协议并非一般的合同关系,而是涉及到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其合法性与有效性必须建立在夫妻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之上。


李志航律师,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现为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常德市法治建设研究会理事,担任数家公司法律顾问。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常德
  • 执业单位: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0720********10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离婚、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