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某劳务施工队干完活,遇劳务分包方拖欠工程款,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施工队将劳务分包方诉至法院,同时要求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该种情形虽属于法律规定发包方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但最终经过律师核实款项支付情况、合同约定的质保期等案件要点,并提供最高院解释和审判观点对实际施工人身份进行辨析,使法院采纳了我方关于施工队不具有实际施工人主体地位的观点,并判决发包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成功为发包方规避纷争、挽回损失。
律师观点分析
某劳务施工队干完活,遇劳务分包方拖欠工程款,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施工队将劳务分包方诉至法院,同时要求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该种情形虽属于法律规定发包方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但最终经过律师核实款项支付情况、合同约定的质保期等案件要点,并提供最高院解释和审判观点对实际施工人身份进行辨析,使法院采纳了我方关于施工队不具有实际施工人主体地位的观点,并判决发包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成功为发包方规避纷争、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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