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甲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其破产管理人代表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缴纳出资。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给付股东认缴出资人民币600万元。
律师点评: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出资义务加速到期,而不受公司设立时约定的股东出资时间限制。
吕涛律师
发布者:吕涛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03日 132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甲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其破产管理人代表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缴纳出资。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给付股东认缴出资人民币600万元。
律师点评: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出资义务加速到期,而不受公司设立时约定的股东出资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