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昌律师网

“家事无小事”,“家传万代,和气千秋”

IP属地:北京

陈文昌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继承

  • 服务时间:09:00-21:00

  • 执业律所: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801113298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北京嘉传劳动法律师团:认定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

发布者:陈文昌律师|时间:2020年06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443人看过举报

            认定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计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时是否包括加班费,实务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比如,广东高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2018)七、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劳动者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加班工资)支付。


《上海高院民一庭调研与参考》(〔2014〕15号)倾向认为,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不应包含加班工资。

(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  陈文昌律师  15801113298,微信同号)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北京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801113298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25539

  • 昨日访问量

    36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文昌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