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陈述
尊敬的审判长:
通过查明的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案件进展情况、有无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发表以下最终陈述:
第一、结合我到案的整个过程,我认为自己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情形,我主观上有处理事故或接受处罚的主观意愿。2020年5月1日20时02分许,我饮酒后驾车行驶至被公安机关查处,我在明知自己喝酒会面临法律处罚的情况下,仍积极配合警方执法,并未有掉头或闯关等行为,等待接受法律的处罚。
第二,从案件侦办角度上,该案案情相对简单,且我到案后也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全部案件事实,认罪态度好,并真诚悔罪。
第三,从案件的社会危害性上,我是初犯,对法律认识不清,此次过后段时间内我也不能再开车,适用缓刑也无社会危害性。
第四,从我认罪态度上,我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追悔莫及,誓要改过自新。
第五,我系家庭主要劳动力,XX(描述自己家庭情况),如果判处我实刑,将导致家庭经济更是雪上加霜,已无法支撑正常生活;另外,我的(家庭成员情况),也需要人照顾、抚养。
综上,请贵院综合以上各要素,考虑我系初犯、偶犯的实际情况,也为了能保证一个年轻家庭的正常运行;对我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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