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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能否申请保外就医

作者:黄维宝律师时间:2026年01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9次举报
2026-01-12

慢性病能否申请保外就医需结合具体病情、服刑期限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慢性病罪犯申请保外就医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慢性病需达到“长期医治无效且严重危及健康”的标准。例如,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需透析维持)、晚期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如肾衰竭、失明)、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如心衰Ⅲ级以上)等。若疾病虽为慢性但未达到危及生命或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程度,如单纯高血压、早期糖尿病等,通常不符合条件。

二、服刑期限要求

无期徒刑罪犯:需自执行无期徒刑之日起服刑满7年,且患严重慢性病长期未愈。

有期徒刑罪犯:需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且患严重慢性病。

例外情形:若慢性病病情恶化至“短期内可能死亡”,或罪犯改造表现良好,可不受上述期限限制。例如,某罪犯因肝癌晚期申请保外就医,即使未满刑期,监狱也可根据其病情和改造表现批准。

三、排除情形

即使符合病情和刑期条件,若罪犯存在以下情形,仍不得保外就医: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且在缓期执行期间的;

罪行严重、民愤较大,或服刑期间自伤自残逃避惩罚的;

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危害社会的(如暴力犯罪累犯)。

四、申请与审批程序

病情诊断: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证明,明确疾病类型、治疗情况及危险性。

监狱审核:监狱需综合罪犯病情、刑期、改造表现等因素提出书面意见。

省级审批: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慢性病罪犯申请保外就医需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病情、刑期及程序要求。实践中,监狱会结合医学鉴定、改造表现等综合评估,确保刑罚执行与人文关怀的平衡。

黄维宝,法律硕士,山东省执业律师,青岛市调解员,持有企业合规师、建设工程法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刑事合规师、法律顾问等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青博(城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9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经济仲裁、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
山东青博(城阳)律师事务所
1370220********92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经济仲裁、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